一、举报主体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。
二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
1.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
2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3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4.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;
5.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的;
6.传播暴力、淫秽色情信息的;
7.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;
8.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等合法权益的;
9.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三、举报方式
1.登录赣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网站www.gzwx12377.cn举报;
2.关注微信公众号“网信赣州”,进入菜单,点击“投诉举报”选项举报;
3.拨打举报电话0797-8996770举报;
4.发送电子邮件至gzwx12377@163.com举报。
四、举报材料要求
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,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,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、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。
五、举报受理处置
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,将收到一个查询码,通过查询码可以查询举报受理处置进展。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,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或转相关部门办理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,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。若选择类别错误,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。
2.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“侵权类”举报入口提交,举报人须实名举报。
3.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,伪造举报证据的,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,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